众将士只是笑着回应:“怕他娘的粪球。”
军中无粮,谁人不知?他王大眼近来每日白水煮粥,日日仅有一顿,是个人都知道,已经没多少存粮给他们吃了。
但这又如何?哪怕是军中无粮,别人要走时,他还是会让他们“偷”上些粮食。
可拿了之后呢?找个山头拉起杆子,自己当山大王吗?其实不用,有个不错的掌盘子,比什么都强。
咱秦地汉子,说小了是黄天不给饭吃,需要出来讨生活。
说大了,便是,狗日的皇帝老儿,今天不发赈灾粮,明天那些贪官污吏却大鱼大肉。告诉你,老子今天反了。
至于到底忠不忠心,李成志从来就不担心。就好似他小时候在猪圈,那些个什么“家族子弟”,甚至是一些个小管家的儿子,都从来不把他当个东西,可能连条狗都不如。
但他从来都不怕,相反,他很能忍,很能骗。让他们以为自己就是狗,让他们觉得自己全家都是狗。
这种日子持续了十六年,直到那日猛虎军破开了囚禁他十六年的圈墙,让他见识到了外面的夜晚。
那家犬在黑夜中长出了獠牙,竖起了尾巴,对着圆月狂嚎道:“狗日的世道,我李成志来了。”
他喜欢现在的生活,哪怕要杀人,哪怕要拼命。无所谓,以前活着可以没了尊严,那是因为整个圈內皆是如此。但外面不是啊!
李成志眼眶微微湿润,看着前路笑道:“那有粪球吃也不错。”
透过已经长期没人搭理的官道,便是些常见屯堡,流民堆。那些被朝廷管控着的县城,与新年时又大不相同。到底是富家官爷们过年,所以县城张灯结彩,也还算是个样子。
若有好心的大老爷们愿意仗义疏财,施施粥,那县城还能更为热闹些。可到底好心人太少,大家也只顾着自己的安康日子。所以到了春季,该饿死的还是得饿死,该流亡的还是流亡。
所谓民为匪,便是流民,流寇,他是不分家的。
至于如何发乱世财,说简单也简单,抢上个把富家翁,那一辈子也就不缺个啥。但要是丢了性命,那也只能等个十八年了。
李成志拍了拍自己的脖侧,悠然开口道:“耽误之急,是咱们现在走到了哪里。在这里能不能有口饭吃,地方官员是谁,镇守是谁,能不能搭点白。”
“剩下的,可以慢慢来。地方多的是,可地方好不好,还是需要细细推敲,慢慢摸索。咱们的百战弩,想要大规模佩戴,就必须想法子安稳一段日子。”
孟不平御马在其车后,补充道:“不光是百战弩,咱们的甲胄,钢刀,包括各类军需,都是需要慢慢攒下来的。若是光靠着抢,那早晚会有日子空缺。所以这能不能自己打造,同样重要。”
李成志对于这些并不了解,哪怕是整个铁马军,不懂就是不懂,没必要去装。
“这些你安排就好,咱们现在只需要一个大致的方向。哪里安稳,哪里官兵能搭白,哪里能有咱们需要的东西,都需要好好找一找。”
孟不平从那车上的物资堆中,翻找出一把用破布条包裹的四尺刀。
他解开布条,将刀横举至眼前,刀刃微微拉开,露出一道凛冽的寒光。
“大哥,这刀很锋利。”
李成志笑问道:“那你研究出个啥了?”
孟不平虽摇头,却嘴角带笑,眼中满是自信:“给我十年,我定能打出一把,一模一样的长刀。”
“呵呵,那你可真棒呢。”李成志拍了拍放于身侧的横刀:“十年啊,刃也坏了,鞘也烂了,搞不好刀身都要顶不住了。你告诉我,就是一模一样又如何?”
孟不平思索不回答,李成志继续道:“所以嘛,没必要人人神兵利器,就是有瑕疵又如何?咱们铁马军,没谁必须带最好的刀。但最好的刀,一定要给只能打仗的人。”
好刀,他李成志用过,但知道不属于自己后,他不敢要。
要用就是用自己的,别人给你的,或是别人一直给你,莫要想多,他不过是需要“养”着你,就是如此简单。
与猪同理,吃多了才有肉,养肥才再杀。就是个取舍的道理,给猪吃的很普通,但猪吃了普通的,却能长金贵的猪肉。可在猪眼里,那就是美食,就是最好的东西。不过是眼界太小,不值一提。
“是这么个道理。”孟不平觉得这位大哥平时不喜欢讲道理,但讲起道理来,还以为是李秀才呢!
“可这啥都没有,还能扯什么好刀啊。就是有个耙子都是好的,更别提什么打仗了。咱们这都是小打小闹,能混混就不得了。”
李成志横了他一眼,低声骂道:“真他娘的没出息,还啥都没有,我要是啥都有,当什么土匪?早带着你嫂子生娃娃去了。”
“真是榆木疙瘩,牛屎脑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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